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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民政業務:
(一)調解業務:
1、健全調解委員會:調解委員之甄選,報請遴聘,調解委員各項福利措施之辦
理。
2、調解業務之宣導:配合市政府各項宣導資料之張貼、轉發分送,並利用各種
集會宣導。
3、調解業務之辦理:受理民眾民、刑事(告訴乃論部份)之調解案件之受理,
調解會之籌開,協助調解記錄,並送請法院核定。
(二)法律扶助常務:
1、法律扶助業務之宣導:配合市政府各項宣導資料之張貼分送即令用各種集會
宣導。
2、法律扶助業務之受理登記。
(三)自治行政業務:
1、辦理各項公職選舉。
2、健全基層組織。
(四)里鄰業務:
1、里鄰業務之推行監督:里長業務會報之召開、建議案彙整追蹤列管、里幹事
工作會報之召開。
2、里民大會之籌辦。
3、里民大會建議案彙辦及追蹤列管。
4、里鄰長、里工作會報等各項會議之籌開監督:里鄰長及里工作會報建議彙辦
及追蹤列管。
5、里鄰小型工程之勘定、協調。
6、計畫里民大會堂之管理維護。
(五)禮俗宗教業務:
1、寺廟、教會管理:寺廟、教會登記受理、陳核。
2、祭祀工業業務之擬辦
3、端正禮俗業務:祭祀工業下員受理登記、代公告、陳核。
(六)守望相助業務:
1、守望相助業務之執行。
2、災害防救業務之執行。
(七)公民民主生活教育:公民民主生活教育之宣導、執行及成果彙報。
(八)查報業務:辦理查報改善生活環境及增進民眾福祉有關事項查報:查報案件彙
辦及追蹤列管、統計。
二、地政業務:(三七五租約管理):
(一)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管理業務: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續訂申請、受理、陳核、
補發。
(二)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:農地有無三七五租約說明。
(三)繼承自耕能力說明: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繼承、自耕能力證明申請調查、審核
、發證。
三、教育文化業務:
(一)國民教育:及齡兒童入學及強迫入學業務之協辦。
(二)全民運動:各項體育活動之協辦。
四、衛生行政業務:
(一)防治公害美化環境:各項環境清潔及美化綠化環境工作之推行。
(二)公共衛生宣導:各項衛生宣導工作之協辦。
(三)病媒防治:滅鼠週知協助推行:滅鼠毒餌知分送、宣導及各種病媒防治知協辦
。
五、民防業務:
(一)民防業務:
1、戰力綜合協調會報業務之推展。
2、民防之編組、組訓、災民收容救濟站之籌設、婦女工作隊之編組、常年訓練
。
六、原住民業務:
(一)原住民子女教育獎助學金申請:原住民子女教育獎助學金業務:原住民子女教
育獎助學金申請受理、陳核。
(二)原住民青年參加駕訓申請:原住民青年參加駕駛訓練業務:原住民青年參加駕
駛訓練申請、受理、陳核。
(三)年度補助都市原住民建構住宅申請:輔助原住民自有住宅貸款:原住民自有住
宅貸款申請、受理、陳核。
七、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業務:
(一)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輔導、報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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